01-14
2025
“哈尔滨小麦王”啤酒是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百威公司”)旗下的啤酒品牌,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。 某经营部在其经营的实体店铺内销售啤酒,该啤酒与“哈尔滨小麦王”啤酒的包装、装潢极其近似。百威公司认为,该经营部的行为损害了其品牌知名度及合法权益,构成不正当竞争,故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某经营部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赔偿其包含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5000元。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认为,“哈尔滨小麦王”啤酒包装的整体颜色布局、图案结构、文字排列组合创意独特,经过长期稳定的使用,已经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,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装潢。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,将被诉侵权啤酒的瓶装包装与“哈尔滨小麦王”啤酒的相关包装进行比对后发现,二者在其整体色调、颜色布局、图案风格、文字字体、排列方式及各要素组合等方面均近似,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,可认定某经营部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上使用了与百威公司有一定影...